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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打!
打死他!”
两人正往前走着,前面突然传来一阵喧哗声。
借着淡淡的月光,林振华能够看到,一个瘦小的身影从路边的田里窜出来,试图沿着公路逃跑。
另有几个人一边大喊着抓贼,一边从几个方向向那身影截去。
逃跑的那人措不及防,无法脱身,他犹豫了一下,便抱着头往地上一躺,作出任人宰割的样子。
几个抓贼的人扑上前去,噼噼啪啪地对着那贼拳打脚踢起来。
“怎么回事?”
林振华吃惊地问杨春山。
杨春山道:“估计是到田里偷老乡种的菜,让老乡抓住了。”
“这样打,不要打死人?”
林振华道,隔着老远,他也能听到拳脚落在那小偷身上所发出的砰砰声,听得他心惊肉跳的。
“不那么容易打死的,不过这样打下去,搞不好会打残了。”
杨春山对此颇有些经验,知道农民们打小偷只是为了惩戒,一般不会往致命的地方打。
但如果不小心,出手重了一点,打断手脚甚至伤及眼睛之类的情况也是有的。
“打残了,也算犯法吧?”
杨春山用诧异的口气反问道:“打小偷犯什么法?”
“……”
林振华无语了,那个年代大家的法律观念还真是如此,滥用私刑不犯法,而且还能够起到震慑作用。
相比把小偷送到派出所去,暴打一顿既省事又有效,所以大家都乐此不疲。
“杨叔,咱们是不是过去干涉一下,小偷也是人,真打残了,人家以后不是更没办法谋生了?”
林振华和杨春山商量道。
杨春山本性上也是很善良的,听到林振华的建议,他点点头道:“好吧,我们过去说说。”
两个人骑着车,向着那一群人走去,隔着十几步远,杨春山大喊了一声:“你们干什么呢!
都给我住手!”
这一嗓子,霸气十足,不但让正在打人的那一群农民当即停了手,连林振华都吓了一跳,一时间隐隐觉得,身边这个看起来憨厚老实的中年工人没准就是传说中的警方卧底,关键时候才露出真容来。
说话间,两个人已经来到了那群人身边,杨春山下了自行车,把车支好,用手电筒照着那一群人,官气十足地问道:“你们怎么回事?是聚众斗殴吗?”
“不是,同志,我们抓住了一个小偷,偷我们的萝卜。”
一名农民答道。
他看过来的这两个人穿着整齐,自行车看起来也挺新的,手里还有手电筒,显然是吃公家饭的。
吃公家饭的人,不管自己的职业是什么,与政府部门,像什么公安、法院之类的就必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,这就不是农民能够惹得起的人了,所以他在回答杨春山的问话时,语气里多少有了一些尊敬和惶恐。
“你偷了老乡的萝卜,是吗?”
杨春山走到那小偷身边,居高临下地问道。
小偷躺在地上,勾娄着身体,小声地答道:“没错,我偷了萝卜,我再也不敢了。”
他嘴里虽然说着求饶的话,但语气中却听不出半点假装可怜的味道,只是让人觉得有一种深深的无奈。
“你为什么偷萝卜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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