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我是一名来自基层的工作人员,因涉案于今年8月,向贵单位递交了申请。
知道领导您夙夜在公,仍致信打扰,请海涵!
2008年6月,行贿人将一纸袋放到我车车辆的后备箱,起初以为是一般生活礼品,故当场未执意拒绝。
待回到寝室后打开,方才知道有烟、有酒、有12万现金。
知道这些情况后,我顿时感到了问题的严重,于是一直在寻思着如何将财物退回。
大家知道,基层工作事务多而忙。
尤其是在2008年,因整个江州省有迎国检的工作,就显得更忙。
因为有忙不完的工作,因为有我自身的拖延,也因为有行贿人的难约和刻意躲闪,导致我直到2008年9月才将财物退回。
之后,我有于2009年5月,主动向领导汇报过“去年,本人有被动收过财物,然后已主动悉数退回过”
这个情况;我有分别于2009年6月、8月、12月,主动向调查组如实汇报“去年,本人有被动收过财物,然后早已主动悉数退回过的具体情况”
,并陈述过自己没有将行贿人财物占为己有的犯罪故意,客观上也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谋取利益和谋得利益的事实,自己不具备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。
工作中,我虽然没有接受过全日制法律教育,但为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,我有刻苦学习各门法律知识并于早年顺利通过了法考的经历。
在法律的认知世界里,本来,只要有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贿赂的犯罪故意,便应根据主、客观相一致的原则,去认定其不构成受贿罪。
然而,之前的办案部门均因为我三个月时间才将财物退还,而认定我没有及时退还财物,进而客观归罪。
没有及时?何为“及时”
?对此,目前没有具体的司法解释。
但根据刑法泰斗张**教授意见“收受他人财物虽未及时退还,但主观上没有受贿的故意,不成立犯罪。”
又焉需惶议没有及时、何为及时呢?
2008年3月,在执法过程中,有另案违法者向我送香烟(虽然我在特殊情况下收了,但我已于当周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而又悉数退回给了他),同年5月,有关部门就此事对我有过信访调查。
同年6月,本案行贿人才向我送钱财。
所以,此案非彼案,且案件性质完全不同,后果也显然不一样。
但令人费解的是,办案部门均认定我退还本案钱财的目的是为了规避调查,而非主动行为,且直接忽视了“上一年,我就已经有了在不同场合,例如在领导不知情、办案部门更不知情的情况下,主动报告并陈述详情”
的情节。
如此认定,岂不有倒果为因,与通行的哲学观点相悖?
中国大唐诗仙李白有诗云:蜀道之难,难于上青天。
而时下,法学界,特别是刑法学界泰斗陈**教授将冤假错案分为“假案”
和“错案”
,坦言纠正“假案”
难,纠正“错案”
更是难上加难。
我深知,本案就是一起错案,一起因对“及时”
进行了机械解读、忽视“上一年,我就已经有了在不同场合,例如在市高官不知情、调查组更不知情的情况下,主动报告并陈述详情”
的情节而引起的错案。
我是偏远山区长大的孩子,虽时过境迁,但步入中年的我,现今犹记得面对少时求学路上的经常性的食不果腹,我都未曾抹过眼泪;也记得在后来的每一个工作岗位上,任凭工作有多苦、有多累,我也未曾有过一句怨言。
然而,本案的发生,却让我苦不堪言;本案目前的认定,却让我百思而不得其解。
人言,理直而后气能壮,法律的价值和威严,既是在于它能守护好社会的公平和正义,更是在于它能自圆其说了有法有据的去说服每一个当事人。
苏胭从小作天作地,终于有一天,她把自己浪没了。...
穿越大唐,张诺只想安安稳稳地经营好酒馆,到时候经济改善了就买个丫鬟,娶个漂亮媳妇过上好日子,结果,他营业的第一天就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李世民。作为穿越者,他拥有着远超这个时代的目光与见识,随口闲扯两句,听在李世民的耳中都是振聋发聩。不久后,张诺发现,自己随便说说的东西,居然就变成了大唐的治国方针...
我是一个情感咨询师,你有感情上的困扰?约我吧。请放心,我一点都不浪!...
想当年叱咤风云的杀手竟然死在自己男朋友的手上?不只是这样,她还赶上了新一代的潮流穿越。而且自己的这个身体竟然已经有了六个相公!他伤她如此之深,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孩子,可是她为什么还是爱着他?那一夜,她带着他在自己身上留下的种子偷偷溜走,过着闲云野鹤的生活,却不知自己的相公们已经找她找到发疯!五年后,她回来了,娘子,你终于回来了!女人,你这次休想逃出我的手掌心!这时,一个五岁的小正太指着一个和自己长的相差无几的男人,妈咪,他怎么长的和我这么像?他是我爹地吗?她妩媚一笑,蹲下身去,说道儿子,不是,是他易容了。某男暴怒。。。应读者要求,结局一对多。。。...
小时候我爸喜欢打我,邻居姐姐总是护着我,直到一天我爸喝醉酒当着我面把她给强了三年后,也是她教会我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!...
为了和他在一起,她无所不用其极,爬窗窍门成功的那一刻,她懵了!我以为你只是年龄大,没想到男人勾唇,对你有企图的男人,不要随便撩,懂?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