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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格瑞姆将它摊开,指着吊坠本身,细致地开始解释。
“外壳是镀金的,里面是一座被拆除的古建筑的部分残骸,历史悠久,是我问父亲要来的。
镀金很容易掉色,磕碰或化学物质都会让它掉色。”
“所以,如果你一直佩戴的话,每隔一段时间,它就需要补色。
这件事很简单,哪怕是一个孩子也能做,因此,我就不多介绍这些事了,康拉德。”
“所以......”
他终于让视线与康拉德·科兹交错。
“你还愿意收下它吗?”
福格瑞姆轻声问道。
“哪怕在我做了错误的事后?”
“......”
没有说话,康拉德·科兹只是从福格瑞姆的手中缓慢地拿走了它。
他转过头,好让自己不必看见后者的表情,随后便指起了桌上的那本书。
“你有给它一个名字吗,福格瑞姆?”
康拉德·科兹问。
他的声音很平静。
福格瑞姆尽量让自己没有笑出来,他维持着声音的平静,回答道:“没有,康拉德。
我没有给它名字。”
“为什么不呢?”
“因为......啊,你问住我了。”
彻莫斯人叹息一声。
“我也不知道原因,康拉德。
我就是没有给它一个名字。”
“你说,你在六十六年前亲手给它做了书皮,而且,在这之后,它的页数也在不断增加。
那么,为什么伱不给它一个名字呢?”
福格瑞姆愣住了。
是啊,我为什么不呢?
而他的兄弟还在继续。
“你将它维护的很好......它很旧,但这种旧很让人喜欢,福格瑞姆。
你应该经常翻阅它,对不对?我看见很多边角都有折叠的痕迹,还有一些比较新的笔迹......”
康拉德·科兹抬起头,看向彻莫斯人,轻声询问:“既然你这么喜欢它,你为什么不给它一个名字?”
福格瑞姆低下头,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。
从理智上来说,他知道,康拉德·科兹的问题没有回答的必要。
只是一本笔记而已,需要什么名字,又谈何喜欢?
哪怕它现在几乎快成为一本帝国上上下下都有涉猎的百科全书,归根结底,它也还是一本笔记。
但是,是啊......
一本陪伴了我六十年有余的笔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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