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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一章吴有钱和疯子(第2页)

院外走过的人,不住地吸溜着鼻子,连说,“好香啊,好香啊。”

命运真他妈的奇怪,有时吴有前看的入迷,仿佛自己也变成了一头驴。

一头被命运的鞭子抽打着,不住地转着圈圈的小毛驴。

人的命,天来定。

就像德顺老汉,疯子王天保,还有那些大爷大奶奶们,从出生到死亡,都是一辈子钻在山沟沟里,侍弄了一辈子庄稼。

他们满身是太阳的古铜色,纯朴的像脚下的土坷垃。

他们熟悉每一粒麦子,每一粒苞谷,每一粒稗草……

但他们不熟悉山外的世界,不熟悉山外的人情事故。

犹如一株野草,默默无闻地活,默默无闻地死。

他们围绕着大山转了一辈子圈圈,从生到死,都没有离开过大山。

人驴同命。

更可怜的是疯子王天保,他衣衫褴褛,尽管封了山,他依旧每天上山砍柴。

护林员不是不管他,而是疯子也算半个护林员。

碰到有人私砍树木,偷狩猎物,他总是予以制止,平常人也怕疯子,真真假假的,不服就干,干就朝死里干。

没有一个人愿意惹怒疯子。

况且疯子专砍那些枯枝败叶,他平时以野果为食,渴了喝山泉水,时常在树上过夜,一小捆干柴够他烧一个多月。

疯子还会嫁接,黑龙谭边长出了一棵野柿树,他嫁接了冻柿,九月红,罗汉柿,圆盘柿,杂七杂八好几样,惹的城里人啧啧称奇。

疯子是城里人眼里的隐居高人,但却是山里人眼中的疯子。

他过着神仙一样悠闲的日子,时而卧看清风明月,时而在崖畔纵情高歌。

天地之间是属于疯子的,山水的闲情逸致也是属于疯子的。

山里人讨厌他唱歌,就像一只乌鸦,唱出的是拉魂腔,好像被抽打的驴鸣马叫,太悲了。

而城里人却喜欢听,说是原生态大悲歌,听了让人心灵净化。

有个衣着考究,戴着眼镜的中年人,追着疯子进了深山,他和疯子在一起住了半个月。

听说还拍了视频,把疯子的拉魂腔都录了音。

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,鸭子跑不到驴队里。

凌云渡的村民们,对这位城里人充满了好奇,却又不屑一顾。

这个城里人,八成是个神经病,细看却又文质彬彬的,言谈举止又不像。

最后,村民们得出了结论,这家伙是个专治神经病的医生,来试验配方的。

后来那“医生”

在九儿家住了几天,村民们才知道,原来是个大学里的音乐老师,是进山采风的。

这事让凌云渡的村民们谈论了很久。

还有人钻进深山老林去研究疯子唱的拉魂腔,这家伙纯粹是吃饱了饭没事干,怕闲出病来才这样做。

傍晚的时候,村民们聚在村头大槐树下正在谈论这事,又远远的传来了疯子的歌曲,

“我送阎王一袋烟,

阎王送我当神仙。

我送神仙二锅头,

神仙又把我送回了人世间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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